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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电力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灵活电价政策

发布者:中电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2-21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 《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近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配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相关电价政策,并细化成9项具体操作细则,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灵活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切实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政策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对于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下一步,浙江电力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政策文件贯彻执行,做好政策宣传告知,确保用户知晓、理解政策,帮助和支持用户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